五、填报志愿需处理的几个关系
1.家长意愿与考生志向的关系。高校的教学活动是分专业进行的,所以考生选报的专业可能会对自己以后的择业和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家长对此也格外关注,不经意间,往往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而忽略了考生本人的志向,这是不可取的。建议家长要客观、冷静、全面、系统地分析考生高中阶段的总体情况,期望值不要过高。在充分尊重考生的兴趣与志向,与考生平等沟通和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全家共同协商填报高考志愿。
2.本市院校与外埠院校的关系。从招生计划数看,外埠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占计划总数的半数左右;从招生院校的所数看,外埠院校的比例占全部在津招生院校的90%以上。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应综合考虑,采取内外适当兼顾的原则,不要过于重招生院校的地理位置,而忽略招生院校的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就业去向等多种因素。近年来,考生“扎堆”报考本市院校和“热门”地区院校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这些院校录取分数大幅升高,致使一些考生可能会因此失去一些录取机会。在本科一批B类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和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如果院校线上生源不足,还可以享受降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这项政策为积极考虑外埠本科院校志愿的考生提供了机会。希望广大考生既积极考虑本市院校,又充分照顾外地院校,既积极考虑坐落大城市的高校,也充分考虑大城市以外的高校。
3.院校与专业的关系。既能选择填报自己想往的院校又能选择填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当然是比较理想的,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然而,许多考生总是要面临在理想的院校和专业之间选择的矛盾,是院校志愿重要还是专业志愿重要?对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关键在于考生本人的志向和爱好。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处理这种关系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考生利用地域差别,选择院校坐落地点相对远一些,如西南、西北、中南等地的名牌高校,较好地解决了院校与专业之间的矛盾。二是考生将依据院校排名报志愿深化为依据专业排名报志愿,从深层次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需要提示考生的是:目前高校教育改革逐步从培养单一型人才向培养复合型人才转移,高校的专业设置也在不断调整,新增专业很多,原有专业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且有些高校在招生时已不再分具体专业,而是按大类进行招生。因此,考生在选报院校和专业时一定要结合个人的成绩,不可固执一端。
4.热门与冷门的关系。要客观对待冷、热门院校(专业),热门院校里有冷门专业,冷门院校也有热门专业。今年录取为热门专业,四年毕业后也许成为冷门专业,关键是要看自己的兴趣和今后的发展志向。
5.个人愿望与服从志愿的关系。考生的志愿充分反映了个人的意愿,但是否填报服从志愿则是考生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今年的志愿表中,每个院校志愿中都设置了专业服从志愿选项,其往往被一些考生忽视。在近几年的录取工作中,有些考生的成绩已经达到了院校的录取线,但由于未达到所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又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而被院校退档,失去了录取机会,十分可惜。因此,建议考生积极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6.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与二、三专业志愿的关系。同一院校志愿的各个专业间也应有“坡度”,特别是要注意有些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中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在以往录取中,有的考生其成绩高于所报考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结果却未被录取,原因是所填报的专业录取分数都比较高,其成绩并没有达到所填报专业的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形成通常所说的“专业死档”。
7.体检结论与专业限报的关系。在选报专业时,部分考生因身体条件的原因是受限制的,考生体检时体检医生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结论,已经亮出了报考的“红灯”,但仍有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存在侥幸心理,偏要硬闯限报“红灯”。然而,近年来的实践证明,考生达到了学校的录取分数要求,由于身体限报也无法被招生院校所录取,宝贵的选择机会被白白的浪费。